连云港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关于开展兼职导游员 入会及领取电子导游证等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连云港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 浏览次数:
1 录入时间:2017-10-26
全市各兼职导游员:
为切实做好我市兼职导游员电子导游证申请、发放工作,确保兼职导游员顺利执业,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修订本)的第四款的规定及要求,现将我市兼职导游员入会及申领电子导游证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凡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已注册申请,经连云港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审核通过,已获取电子导游证的我市兼职导游员。
二、办理入会时间
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入会地点
连云港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
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南路12号310室
四、入会材料及流程
1.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一张;
2、本人身份证和原导游证(IC卡);
3、现场填写《连云港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入会申请表》;
4.按照入会流程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缴纳2017-2019年度会费等正式入会手续;
5. 由连云港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负责申请办理电子导游证及核发工作。
五、其他事项
1、符合入会条件但未注册的兼职导游员务必尽快完成网上注册,以免影响执业。
2、连云港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负责此次兼职导游员入会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
3、过渡期内电子导游证与IC卡导游证并行使用,10月31日后原导游证(IC卡)停止使用。
联 系 人: 邱金滕滕士桃
联系电话:8582025585820377
连云港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
2017年10月25日